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得委任或僱傭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或認可證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或管理服務人員執行管理維護事務。」及第50條規定:「從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務之管理維護公司或管理服務人員違反第42條規定,未經領得登記證、認可證或經廢止登記證、認可證而營業,或接受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委任或僱傭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服務業務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勒令其停業或停止執行業務,並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其拒不遵從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二、綜上所述,從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務之管理服務人需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或認可證。2023年9月20日 星期三
2023年9月6日 星期三
2023年8月30日 星期三
2023年8月16日 星期三
如何訂定公寓大廈規約?
規約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訂定之,第一次會議須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行之。倘若第一次會議人數不足,召集人可就同一議案重新召集會議,第二次會議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人並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過半數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合計過半數之同意作成決議,前項決議之會議紀錄分送各區分所有權人後,其得於七日內以書面表示反對意見,反對意見若未超過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時,該決議視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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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日 星期三
請問主任委員任期有何規定?
主任委員之任期若規約有規定,任期一至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但規約未規定者,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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